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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4-04-23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并具体办理。2023年,在市局、区党工委、区管委会的统一部署指导下,区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健全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做好常态化工作任务。

(一)多措并举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2023年,区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主动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平、公正、合法、便民的原则,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及时准确地在区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662条次,其中,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发布相关信息1001条,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

区局全年未主办、承办人大议案、政协提案。

(二)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

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持续强化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区局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提供、更新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办公室在日常工作中,主要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推动和落实,始终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审批制度和专业管理维护制度。

(四)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区局依托重庆市税务局门户网站,积极发布涉税公开信息。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细化任务指标,明确工作职责;二是坚持结合自身实际,主动公开政务公开电话,自觉接受监督评议;三是加强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岗位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905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 企业科研 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局在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加强税收政策宣传方面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提升的地方。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获取的便捷性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三是工作完成效率还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持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布、审查、协调、管理动态调整的各项部署要求;二是要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积极作用,及时准确地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紧扣各项决策部署和政策要点,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做好更新,第一时间将税费优惠政策送达市场主体;三是要坚持融合创新,充分利用新媒体渠道和办税服务厅等载体,围绕重点税费政策,利用图片、H5等形式加强解读,提高工作完成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本机关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中规定收取费用的情形,因此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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